相关问答
失业后能拿多少失业保险,具体标准如下:失业金的领取得看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具体的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注意: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失业救济金:(一)再就业;(二)到国(境)外定居;(三)已办理退休手续;(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五)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六)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失业保险机构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二)有其他特殊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失业保险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