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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医疗事故鉴定多处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如鉴定人签名...
不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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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并不是必须要进行过错鉴定。 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时,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要从事司法鉴定,必须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并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提出申请的鉴定人进行全面审查,择优确定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候选名单,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备案。经批准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公告。 在选定具体的鉴定机构时,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在列入名册的、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人中,选择受委托人鉴定。
不是。如果满足以下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争议无需鉴定:(I)医患双方对医疗事实过程和医疗事故等级认识一致;(2)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明显,损害后果简单确切,无需技术鉴别;(3)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双方协商认定的医疗事故事实和等级符合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4)当事人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只就争议赔偿数额申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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