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费可以放弃。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
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费可以放弃。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请问各位律师,以下协议书民政局是否能通过期待着各位回复 协议人双方于1985年月日在某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女方与男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后,以下诸项事宜按照本协议解决。 (一).关于未成年孩子的抚养: (1)女方男方双方对未成年孩子均具有监护权,并均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2)孩子目前暂由女方抚养,其主要负责孩子日常生活的照料及学习方面的指导等,男方拥有随时探望孩子的权利,未成年孩子在遇到有关的健康及教育等重大问题时,女方应在与男方商量之后做出决定。 (3)未成年孩子所需各项费用由女方、男方双方共同负担,其中: A.男方每月应支付人民币1000元做为孩子的抚养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的第二个月起每月的月底之前付清,直到孩子18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B.关于未成年孩子健康(如大病住院等)、升学、大学学费以及出国留学的相关费用应由女方、男方双方平均负担。 (4)如果女方(或男方)再婚,孩子的抚养问题需重新协商。 (二).关于共同财产的处理: (1)现有共同房产一处为女方、男方双方共同财产,其价值约为人民币215,776万,经协商双方同意按以下分割方式:女方拥有该房的所有权,并同意在办理此离婚手续之后一次付清(一周内)给男方人民币壹拾伍万(150,000)元整。 (2)该房内的其它物品,根据个人需要协商办理其拥有权。 (3)女方、男方双方名下的存款均归属其各方。 三.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当事人女方(居民身份号码:)签字: )签字:
离婚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是无效的,父母对子女都是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其一方放弃抚养费是对于其子女权利的处分,属于无效处分。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随意放弃。
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协议离婚、一方立字据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是无法律效力的。因为,抚养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无权放弃抚养的权利义务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承担,即使已经有协议或判决,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