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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自己股权范围内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有股东身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
创业,最开始的雏形就是几个志同道合的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资源出资源,有技术出技术,结合众人的力量,实现大家共同的事业。那对于技术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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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如果已经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一般情况下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技术入股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允许的,但是股东要将技术转让给公司所有,且技术的价值要与出资额相称,才能认定为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如果技术价值低于出资金额的,则全体要股东要对低于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股东偿还。
首先,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 其次,技术入股的出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和资金方共同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另一种是以技术方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出资。 再次,对于技术出资的情形,出资人的出资义务,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般说来,技术方大致有三类义务: 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
技术入股股东权利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主要包括:分取红利的权利;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 共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在股东会会议上,原则上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技术入股型有限公司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在技术入股型股份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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