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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公告三个月内可以提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三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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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注册遵循自愿注册的原则,无论商标是否申请注册或核准注册,都可以使用,但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应当予以驳回。本法对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在初审公告期间被提出异议,表明该商标可能侵犯申请在先的相关权利,如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侵权,或侵犯他人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名称权等。,应仔细审查异议的原因是什么,否则继续使用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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