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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5 当天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5 当天,公安交通管...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实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强制措施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应给予当事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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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事故扣驾驶证是正常现象,事故处理好了,可以拿回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1、能拿回驾驶证。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交管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几天就可以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你等不及,可以预交押金提车。事故认定后如果受害人不申请法院保全,交警就会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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