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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 根据收养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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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未成年人。
一、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二、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流程则依然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 三、领养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四、领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3项中所提到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 五、领养申请通过以后,领养人可以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 六、领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若有的家庭想领养孩子,儿童福利院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只要满足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无子女、无疾病、有稳定经济来源这四个条件,就可以拨打6661096,向烟台市儿童福利院提出申请。通过申请后,与福利院签订寄养协议,孩子先在这个家庭寄养半年,再根据寄养情况确定是否正式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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