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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出狱代表已经接受刑罚完毕,属于改过自新了。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当地派出所不能对你进行特殊监管。只有属于被告宣告缓刑、取保候审、监视居...
监狱警察与公安警察(人民警察)同属于人民警察系列。其身份都是国家公务员编制或政法专项编制,警察中跨行业调转从身份上是没有限制的,但狱警转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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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不应当负责1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故而,劳动是刑罚执行的手段,而非监狱获取罪犯劳动成果的方法。2如果监狱警察违反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造成罪犯人身财产损失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应当赔偿。但由于罪犯本人的原因(生病、自杀、斗殴等)不应当承担责任。
(1)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2)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1年以上。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叮以比照E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3)在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监狱警察属于同家机关工作人员,狱警受贿的,受贿数额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按受贿罪进行处罚,量刑依据情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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