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法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机构。本法所称的校长包括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600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