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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由单位负责,具体多少可以参考医院护工的收费标准,也可以双方协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
单位负责具体少参考医院护工收费标准双协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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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在司法实践中,十级工伤护理费的标准结合工伤发生地的人均收入和地区生活水平予以确定。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护理费的请求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形,分别是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以及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由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二种情形下,依据生活自理程度分等级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多少钱一天,只是分出了三个等级并且对应了不同的标准,分别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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