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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抚养费可以每月支付一次,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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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女各抚养一名子女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夫妻二人是完全可以协商各自独立抚养一个孩子且不给对方付抚养费的。若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也可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双方经济状况比较相当或有其它符合各自独立抚养一个孩子的条件之情形的,法院也会酌情作出适当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的话,那么根据民法典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好,首先我国民法典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一说,只有民法典32条规定,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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