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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有没有必要共同诉讼的是要看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还有一个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依据,有了这两个依据就可以。 ...
(一)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转移财产,或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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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依照我国法律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必须清偿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夫妻关系的终止而消失。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辟谣】夫妻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真相:不是分析: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公证,没有公证也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一、实物分割。即根据双方应得的份额分割财产。二、价格分割。就是把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都变卖。拍卖取得的价格分割。三、作价补偿。夫妻一方取得财产,根据财产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由于债务是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而个体工商户一直由李某某一人经营,则该债务不应由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由李某某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而张某某不应连带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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