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达到下列标准:(一)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中环线以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中环线以外不得低...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乡村绿化建设应当综合考虑近期与远期绿化效果、四季景观和防护功能的需要,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的地势和条件实施绿化。
已建成的公园绿地的主要树种和绿化景观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应按原建设审批程序办理变更。其中,变更面积超过五千平方米的,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是否确需变更及变更方案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听取公众的意见。听取公众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违反本条例规定,养护管理单位不尽养护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致使树木死亡的,责令限期补植,并可处以树木基准价值三倍的罚款。树木基准价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3,941人已浏览
6,971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