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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对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作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
出租权属于著作权的权利。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七项,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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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获取著作权人的许可后按约定复制外国影片并出售,不算侵犯著作权。但复制者应当支付相应报酬,并且不得侵犯原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复制者未经外国影片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其电影作品的,则应当认定为侵犯著作权。
作品出租权的权利就是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侵犯出租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第四十七条,未经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如下: 1、出租房屋; 2、收取租金; 3、确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 4、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要求其赔偿。房屋出租人义务如下: 1、交付出租房屋; 2、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3、维修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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