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取得

2021-01-17
你好;我姐姐是枣庄市薛城区人,无业在家无经济来源.我姐夫是一名公务员(在1999年已办理内退)于2000年离家出走,在2000-2004年期间我姐姐的生活还有保障,因为这几年的工资都是由我姐姐来领取来支配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可是到了2004年之后我姐夫忽然到了财务挂失了以前领工资的银行卡又从新办了一张,以后的工资都是由他本人来领取支配,这样家里断了唯一的经济来源.这几年只有靠姐姐打点零工来维持生计.生活非常困难  请问我要分摊他的工资应该怎么办?  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不用提离婚诉讼,待法院下发判决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男方的单位配合,将工资直接扣划到人民法院的执行账户,由你姐姐直接到法院去领取子女的抚养费用。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