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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而共同担保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担保。 二者区别在于: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而共同担...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2)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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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担保与共同担保有下列区别: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而共同担保则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 2、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共同担保的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则是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负保证责任。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而共同担保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担保。 二者区别在于: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而共同担保则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 2.可设立再担保的只有主担保且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同时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共同担保的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则是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负保证责任。如果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各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于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请求权,各保证人均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义务。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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