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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的使用方法有哪些

2021-09-29
(1)间接证据的判定方法: 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2)间接证据的使用: 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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