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
女儿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继承权,但是只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先,你要确定你能不能迁出来,其次你还要确定你能不能迁回去。 不管是怎么迁移,对你来说,迁出来到潍坊城镇户口,你必须符合潍坊落户的条件
1、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1,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2,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31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