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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
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未婚同居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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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要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况。也就是说,受害者必须向法院提供明确的侵害者信息、具体的请求和受害情况和威胁。如果受害人因客观情况没办法自行申请的,也可以由受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相关的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的组织可以是受害人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等。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一定要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等(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社区组织); (2)一定要注明被申请人的姓名、常住地址亦或是工作单位; (3)请求要具体,事实、理由要充分; (4)举证说明曾经、现在所受的侵害,以及即将受到侵害的可能(如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处理经过、社会机构所做的记录亦或是所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就医记录、所收到的威胁性短信、妇联组织收到的投诉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保障婚姻诉讼程序正常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确实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录。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明确的申请人、具体请求和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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