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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交警扣车的依据是《道交法》的第七十二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
扣车的法律依据实际上是对发生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行驶证进行检验、鉴定法定程序上来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是应当扣留双方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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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过失程度、行为是否违反交通法规等来分开的。一方当事人过失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的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过失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是否有违规行为2、违规行为与事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3、违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是多少?如果有违规行为,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应根据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评价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主责.同等责任和次责。
交警扣车,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责任认定还没有做出,与提车是没关系。交警必需程序办案,否则违法。 对赔偿:1、双方协商。2、交警调解。3、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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