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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价”、“成交价”都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通俗说法。到手价是买家要把卖家承担的税费一并付掉,成交价是说买家、卖家各自负担自己的税费。一般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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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一、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所主机在每一营业日9:15-9:25期间进行,在此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贮存委托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间,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而产生一开盘参考价,继而将能够成交的委托以此参考价为成交价全部撮合成交。这一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效委托的。 二、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一)连续竞价时的申报方法为:无论买入或卖出,按现行规定,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但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此限制。国债连续竞价的价位为在前一笔成交价的基础上涨跌幅度不超过10%。 (二)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其贯彻的交易原则主要有两项,即价格优先原则和时间优先原则。 参与证券买卖的各方当事人公开报价,其中所有买人的有效委托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委托的时间顺序排列;而所有卖出的有效委托,其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也按照委托的先后时间顺序排列。依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人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原则对买方最高报价与卖方最低报价优先配对;在同等出价条件下,按"时间优先"原则对顺序在先的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果所有买人委托的报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报价,则上述委托继续排队,等待新的委托报价,以此形成连续性的竞价撮合成交的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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