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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规定,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
可以运用计算器。或者运用税后收入来计算。公式如下:税后工资=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缴费)-。税前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前的应发工资,包括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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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计算标准是税前工资等于所有收入总和减去社保和公积金之和。税前工资计算结果小于五千元,则不再征税。税前工资计算结果大于等于五千元,则按征税制分级征税。
一、2018年的标准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二、2018年工资交税计算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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