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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补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
不需要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办事指南:申请条件:《出生医学证明》已经签发过,但家长因丢失或摧毁等情况,需要补办的。提供材料:1、由申领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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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或被盗需要补发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发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变更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新生儿未入户的,应当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委托管理机构补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二、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经核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母亲可以再户籍所在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孩子如果在医院出生,医院有义务为孩子开具出生证明出生证明办理方法(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三)办理程序: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出生证办理中的细节提醒*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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