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客体要件。走私废物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固体废物,所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
(1)对象要素。走私废物罪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固体废物。所谓固体废物,是指生产建设、日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机关在认定走私废物罪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本罪属于概括性罪名,而非选择性罪名。主要考虑三点:一是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罪名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分则中对犯罪的描述来确定。(三)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废物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便利的,以走私废物罪共犯论处。?(四)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抵制缉私的,以走私废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走私固体废物罪的认定: 对象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固体废物进入国(边)境。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境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运输入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种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两种规定处罚。
走私固体废物的主要形式有:(1)直接非法向走私人收购回体废物的。(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销售回体废物的;(3)与走私回体废物的犯罪分子合谋,提供货款、资金、账户、发票、证明或其他便利条件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