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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经济纠纷的,一般不适用劳动仲裁;如果发生的是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庭在受理案件后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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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劳动仲裁,一般的45天内,复杂的60天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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