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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一、无须另行指定,由抚养孩子一方作为监护人。 二、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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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1、按问题所述情况,他们若涉及离婚,确实仅涉及到两套房产问题,其它房产没有关系,不需要进行分割。 2、至于房产情况,2005年动迁分得的房产,若你父亲也属于被安置人,则也可以要求分割。 关于2006年动迁分配的一套登记三个人名字的房子,这个因为已经进行登记你继母的名字,则你继母有相应的份额,涉及分割问题。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那需要结合具体动迁安置情况进行份额确定。
爸爸妈妈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都是第一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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