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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时间短,一般在看守所服刑,干一些杂事,打扫卫生等。 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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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只要是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就不影响出国。有案底的人是否能出国,我国法律对此没有限制,主要还是取决于目的地国的签证政策。如果签证国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公证书,就会麻烦了。
一、按照《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的会议纪要》法【2000】法[2008]324号当中的规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已查获的证据,不能认定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的毒品犯罪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毒品犯罪的,则应当定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的毒品罪。 三、在刑法规定的相关罪名当中关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之间是一个逻辑序列。如果依据侦查机关侦查证据来看,在现有的证据材料范围内无法证明行为主观上有贩卖毒品的故意时,非法持有毒品作为“兜底”的这样一个罪名来教育与惩罚犯罪嫌疑人。反之,则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也就说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证明标准是相对的较低。处罚也是相对较轻。 四、关于毒品数量的认定。如果行为已经将自己供述的所用来贩卖的毒品吸食的。那么在定罪量刑时,对于吸食的部分不予计算在内。 综上,按照您给我称述的案件事实,应该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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