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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
文化事业建设费范围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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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额为: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范围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的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以是否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基准。如果有广告业务的收入,需要支付文化事业的建设费,否则不需要支付。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广告服务业增值税、娱乐业营业税时一起征收。计算公式如下:应支付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获得的所有纳税价格和价格以外的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和广告发布者的纳税广告发布费后的馀额。缴纳义务人扣除价格的,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证书,否则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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