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同意履行债务,重新计算吗?

2022-10-23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A你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6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10日,过了2008年4月10日,你的请求权就不受保护了。但是你在2008年2月曾跟你朋友要过钱,你朋友也答应给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你请求你朋友返还金钱权利的诉讼时效从2008年2月已经中断了,从那时重新开始计算,至少延续到2010年2月。因此,如果你的朋友还不还钱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法院还是支持你的返还请求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