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广播电视事业的领导,把广播电视事业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投入,加快广播电视工程和设施的建设。各级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发布户外广告,应当按照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证》,并按照核准的登记事项发布。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牢固、安全。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应当及时修复、更新陈旧破损的广告设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其有效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遮盖、损坏。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拆除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原广告设置者,并适当补偿经济损失。
设置和使用广播电视微波站、卫星地球站、节目传送台(站),应当按本条规定由相应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报请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领取无线电台:(一)传送范围和服务区域涉及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的微波站、卫星地球站和节目传送台(站),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报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二)除上款外的其他广播电视微波站、节目传送台(站)由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报请当地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对认真贯彻本办法的广播电视系统无线电管理部门和个人,成绩显著者,由上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0人已浏览
4,107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