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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必交项目,其不予缴纳的行为触犯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
社会保险是使用者必须支付的项目,其不支付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再交付,也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使用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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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3、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公司暂停缴纳社会保障,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报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自欠款之日起每天收取5万元的滞纳金。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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