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行为人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一定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2、如果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1、较大安全事故是否要刑事处罚要分情况的。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要不在承担刑事责任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肯定要追究责任人与监督机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严重伤害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迫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上年收入30%的罚款。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刑事处罚是怎么样的,这个要根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明确,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或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