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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
1.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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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2.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3.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
如果债主死亡,则其继承人可继承债权。但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继承,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可以继承,比如借款。而如果债权属于某种行为,则不能继承,比如被继承人生前委托他人履行某种行为。赌债等非法的债权也不能够继承。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比如赡养费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也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如果借款人死亡,则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应当用所得遗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债款的数目超出遗产价值,继承人可自愿对超出部分偿还或者不偿还。借款人没有遗产,债主如果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夫妻共同债务,债主可要求借款人在世的配偶偿还。如果借款人死亡后没有留下财产,也找不到共同使用借款的人,借款就难以要回了。
1、可以根据这些银行交易记录对其子女家人起诉追回欠款。2、以家庭共同债务的理由起诉。尽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但根据案情,这笔债务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3、生前汇给女友的生活费算财产转移。但这种转移家庭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权利人可以请求其同居女友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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