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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1)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2)认真考察抚养方的生活习惯是否健康正常;...
监护权变更的原则是以最有利的方式处理子女。条件如下: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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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权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抚养条件恶化,无法继续抚养。对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与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无论孩子生活在哪一方,都要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哪一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的监护权会属于哪一方,或者10岁以上有自己意愿的,以孩子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监护权的变更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和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的新情况。因此,应该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
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1、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2、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3、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变更监护权的原则: 一、自愿原则,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方就可以拥有子女的监护权; 2、诉讼原则,一方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调查事实决定是否同意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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