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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在破产清算前到当地社会保障局办理停止支付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障处于停止支付状态,以后可以办理转让。企业破产前未办理停止支付手续的,...
因公司倒闭导致社保欠费,公司所欠缴的社保费用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公司破产财产优先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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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 2、如果企业在倒闭前没有办理停缴手续,那么这种情况就比较棘手,那就处于欠缴状态,需要由单位名义办理补缴,才能办理再转出或接着缴纳。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走当地社保局的特殊处理流程,办理转移手续。
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12年。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之后,以前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依然存在,职工再就业的,新单位续缴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的,自己到社保局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续缴养老保险费。退休时,续缴缴费年限与终止合同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公司破产前,应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社会保障终止手续。如果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由我选择申请,或者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结束时经职业代表大会同意,方可按灵活就业缴纳。对于拖欠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应当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的批复》明确规定,拖欠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具体费用应当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优先清偿企业的破产财产,包括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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