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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1)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 (2)被鉴定人必须提...
一般情况下,笔迹鉴定都是用在关键的证据上面,对于一些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认定的时候做笔迹坚定的话,法院当然回重视。如果做的笔迹鉴定只是用来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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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计算机学和物理学的原理和技术手段,对诉讼涉及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以取得最具证明力的电子证据作为认定事实依据的活动。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电子证据要注意区分计算机在证据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我们通过计算机拟就的合同、协议最终是以书面的形式交予对方签字认可,则那些书面的合同文本才是证据,计算机只不过是生成书面证据的工具;如果这些合同、协议是通过网络发送给交易对方并得以确认,那么此时计算机中保存的合同文本信息及对方的确认信息才是电子证据。 与传统的证据相比较,电子证据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一切交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我们所谓的电子证据其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 (二)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信息通过显示器展现在阅读者面前的不仅可以表现为文字、图像、声音或它们的组合,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编绎的,因此电子证据能够更加直观、清晰。
司法亲子鉴定特点: 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1)被鉴定人必须亲自来本中心办理实名委托; (2)被鉴定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3)被鉴定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4)我鉴定中心认真核对被鉴定人身份信息并现场拍照; (5)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采集,必要时须有公证人员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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