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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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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得到了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确认后,被侵权人却不知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数额太低于己不利,数额过高难获支持。以下介绍几种计算方法,可任选一种使用。 1、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如果该商品的单位利润无法查明,可比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调查费和律师费等。被侵权人因侵权所造成的商品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可作依据,至于调查费和律师费等,可凭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和发票为证。 3、如果依据上述两种方法难以确定数额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视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确定商标侵权赔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根据被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实际损失不能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参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参照商标许可费倍数进行合理赔偿。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但是,如果上述金额无法确认,可以根据侵权收入进行确认。侵权收入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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