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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权人有权将所拥有的注册商标...
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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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签订商标许可合同需要注意的有哪些事项。 要注意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的11条基本要素: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许可使用的商标的种类和名称、商标注册证号码 3、合同的性质,是独占许可合同,或者是一般许可合同 4、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 5、许可人保证注册商标效力的条款 6、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11个条款 只要能够将以上这些要素检查清楚就没有问题了,一些解决纠纷的事情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补充,除此之外,商标的使用期限一定要在有效期之内,被许可人在使用商标时切记不要使用商标规定以外的产品,所使用的商标要和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不能拆分商标的构成要素等。 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就意味着该商标名下的商品或者产品可以和第三方共同使用,产生的利益是各自拥有的,不会有利益冲突,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其中一方涉及到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未经许可被许可人是不可以私自转让,买卖商标的,更不可将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注意下列事项: 1、被需要可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的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 3、被许可使用的商品,必须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的部分或者是全部,不得超出这一范围。 4、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5、未经许可人的授权,被许可人不得擅自转让、注销或者是变更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也不得将商标许可第三人使用。
我国《》第四十三条规定:“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人有权将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全部许可给他人有偿使用,即通常所说的授权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其区别在于:独占使用许可——只允许对方使用(商标权人虽然拥有商标但在合同期限内也不能使用);排他使用许可——对方和商标权人皆可使用;普通使用许可——除了对方,商标权人还可授权给其他人使用;除此之外,商标权人还可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完全使用许可或部分使用许可,一般来说,授权的许可权限越大,得到的报酬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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