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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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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诉案件,就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的案件,经过检察院起诉的就成为公诉案件了。 2、所以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检察院。自诉案件是否由检察院来参与,往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好好的判断,要是检察院觉得有必要参与的话,就会直接介入案件。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
可以,自诉案件是原告主动跟法院提起的,在原告提起了自诉案件之后被告也因此有了法律纠纷。被告担心自己会被移交到检察院里面进行审理,这样案件的性质就会处于比较严重的状态,自己也可能坐牢等。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不立案,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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