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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
没有! 法规索引: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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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保护,保证国家粮食安全;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粮食生产方式,走科技兴粮之路;③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流通机制;④国家要增加对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⑤以我为主,立足国内,适度进口,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
国家对残疾人税收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三、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四、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五、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六、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企业投资以下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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