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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2021-11-20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一是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三是侵犯死者人格权或者非法利用,侵犯遗体,遗骨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第四,对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造成精神损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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