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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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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它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有的,他们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罚金是人民法院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它是对犯罪分子实行经济制裁的一种附加刑。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而罚款是行政主体强迫违法行为人交纳一定数额金钱,以使其财产上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处罚措施。罚款的数额一般由法规规定。 由此可见,罚金和罚款尽管都是处罚方法,但其性质不同,前者是刑罚附加刑,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其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是犯罪分子,后者是违法行为人。
罚款属于民事制裁,罚金属于刑罚的其中一种,属于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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