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根据《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事故造成犯罪的行为的认定: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主要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等工作的医生和护士。 2、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 3、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新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 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即除了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必须是在国有、集体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救治、担任护理工作的医师、药师和护士以及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诊所的行医人员。 对于身兼两职,既是行政人员又是业务人员的人,在行使医务人员职责时,应视为医务人员,能成为本罪主体。 除此之外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均不能构成本罪主体,如在医疗单位工作的其他党政、后勤人员。 尽管某些由医疗单位的非医务人员所引起的事故也可称为医疗事故,并由医疗单位对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在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时,则对非医务人员可视行为人的具体身份分别定罪。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犯医疗事故罪的处罚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6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