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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土地证丢失了怎么办?

2022-06-24
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土地局补办。 一.房产证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附房产证丢失登报格式: 遗失声明:房屋所有权人xxx不慎将坐落于xxx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所有权证号:xxx,特此声明作废。 二.土地证补办流程: 土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土地所有人应及时向当地的发证机关进行备案,并申请补发新的土地证,并在当地的报纸上进行公告。从发出公告起的一个月内没有异议的,颁发土地证的机关会将其原土地证注销,并补发新的土地证书。《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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