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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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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应以证据为中心,依法判决。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具体开庭日期没有明确规定,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少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时,法官查明当事人是否出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告知被告享有辩护权。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1)民事诉讼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刑事案件: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1、法律没有规定交通事故法院在判决前几次开庭调解。2、由于交通事故犯罪涉及刑事犯罪,刑事部分不能调解,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可以调解,至于调解,调解几次,如何调解根据案件的需要,如果双方都清爽,调解可以,如果不能协商,可能无法达成调解。调解必须由双方自愿进行。如果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法院就不能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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