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的企业之间...
1、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为:订立企业借款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 3、因此只要企业之间不违反法律规定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 风险提示:企业或者公司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除了必须注意合同必备的条款,最需注意的就是违约责任的约定。企业尤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能为了能够顺利取得借款而约定不符合实际的违约责任,要根据企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约定。这样才不至于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款承担过多的责任。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