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一)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二)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三)通过司法机关的诉...
发卡银行应当加强对止付名单的管理,及时接收和发送止付名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过借记卡办理的各项代理业务,发卡银行不得为持卡人或委托单位垫付资金。
发卡银行的权利:(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三)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四)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资加入所在城市的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应当报经其总行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