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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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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数额犯罪,需要结合抢劫金额和情况定罪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产的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在3万元至8万元之间,在20万元至40万元之间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秩序,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一)因抢劫、抢劫或者聚众抢劫受到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因抢劫或者抢劫受到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抢劫三次以上的;(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劫的;(五)组织和控制未成年人抢劫的;(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七)在医院抢夺患者或者其亲友的财物;(八)抢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十)造成他人轻伤或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的。第三条抢夺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造成他人重伤的;(二)导致他人自杀的;(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巨额50%。第四条抢夺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死亡的;(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的50%。第五条抢夺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的,行为人为初犯、认罪、悔罪、返还赃物、返还赔偿,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必要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有法定从宽处罚的;(二)不参与赃物分割或者赃物少,不是主犯;(三)被害人理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六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二)驾驶车辆挤压、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三)明知会造成伤亡,仍强行抢取,放任财产持有人轻伤以上的。
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减轻处罚。抢劫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是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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