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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最新修订的新《》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强调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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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法中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不但包括已核准的企业名称权,还包括著作权以及域名等在先的知识产权。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用作商标注册,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便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法律规定商标抢注一般不会被判刑,如果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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