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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遗嘱中的继承人之间协商办理相关遗产的继承手续 2,如果继承人中一方不配合,可以到主要遗产所在地、需要继承的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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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因此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首先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只要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那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方式。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的,可以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也可公证后再办理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是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来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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